本資料庫採用萬曆重修本;該書除為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資料,亦是《大清會典》問世之前,清廷辦理政務的參照。故此,《萬曆重修會典》也可作為研究清朝前期典章制度的重要參考資料。

《大明會典》是明代官修之記載典章制度的政書。始纂於弘治十年(1497)三月,正德年間參校後刊行,共一百八十卷。嘉靖時又經兩次增補,至萬歷時復加修訂,撰成重修本二百二十八卷。其纂修、重修和版本詳情如下。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仿《唐六典》敕修《諸司職掌》,共十門十卷,記載了自明王朝開國至洪武二十六年前所創建與設置的各種主要官職制度。孝宗嗣位後,於弘治十年三月,敕命大學士徐溥、劉健等進一步纂修,十五年(1502)修成,賜名為《大明會典》,但未刊行。

正德四年(1509),武宗命大學士李東陽對《大明會典》重加參校,後由司禮監刻印頒行,一般稱《正德會典》。該書以《諸司職掌》為本,並參考各種頒降官書;增添「宗人府」一門,將之列為首卷,第二至第一百六十三卷記六部掌故,第一百六十四至一百七十八卷為諸文職官,最後兩卷為諸武職官,僅錄職務及沿革。

萬曆四年(1576)六月,明神宗敕命張居正為總裁,纂修凡例十五條,校訂弘治、嘉靖舊本,補輯嘉靖二十八年(1549)以後的六部現行事例,並改編年為從事分類、從類分年。書成於萬曆十三年,後經大學士申時行奏進,由內府刊行。全書共二百二十八卷,合凡例、目錄共二百四十卷,通稱「萬曆重修會典」;其卷一至卷二百二十六記文職衙門,卷二百二十七和二百二十八記武職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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