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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研究實務經驗分享

日期:2022年04月22日(五) 時間:14:00-16:30

講者:涂予尹助理教授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吳盈德教授 |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 、何樂添| LexisNexis

Session I - 刑事與行政制裁區別理論的再檢討-以酒後駕車的制裁為中心

涂予尹助理教授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涂教授現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經歷: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專長領域:憲法、行政法、能源環境法、教育法。

演講簡介

本項研究係以美國法院對於酒後駕車近年來的相關判決為中心,檢視我國向來針對刑事與行政制裁區別理論的合理性。講者初步認為,刑事與行政制裁的區別,應將重點分別置於實體法上是否構成「重複處罰」,以及程序法上是否構成「正當程序」的違反的檢討,以具體化傳統所謂「量的區別說」的可能缺失。


Session II - 全球金融科技時代下之風險與監理議題

吳盈德教授 |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

吳教授現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律學博士,現職: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金融仲裁人等等。專長領域:商事財經法、證券交易法、金融法。

演講簡介

過去由銀行獨占的付款、資產管理、貸款,這些金融服務,隨著科技進步許多新創企業已加入戰局,創新金融科技在金融服務業尚未意識到之下,已經迅速的崛起成長並席捲全球。事實上,最近研究的數據顯示,目前有相當比例金融服務業的資金挹注到創新金融科技業者,投資的金額從2008年的10億美元增長到2013年的30億美元。金融科技性質上是一種「破壞式創新」,此固然提供不同客層消費者新的選擇並促進競爭,但其對既存的監理法規卻產生挑戰,原因是金融科技業者提供的服務與傳統銀行提供的服務之間的劃分並不明確。簡言之,金融監理之目的,則在於維持金融穩定、公平分配資源、追求經營效率及保障投資人或消費者之權益。但是相對於此,在一個發展迅速與隨時變動的數位金融環境中,金融監管就面臨二個難題,首先,過去的法規未必能符合未來商業發展;再者,金融科技或其應用如何改變現存的金融服務模式。
對此,各國的主要難題在於適宜之管制,以及介入的時機與政策。過去常用的規則性、產品基礎管制,其規範較為具體明確,具有政策可預見性,但是在金融科技變化快速的時代,政策可能無法跟上創新的腳步,進而造成較多限制。為了權衡金融創新與風險,各國紛紛引進Sandbox等實驗機制,例如我國在2018年通過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目前關注重點為金融科技進入監理沙盒完成實驗後,要如何依循管制進入市場,是否要就金融科技為監管簡化、許可豁免或修改管制法規、細部分類管制類型等,都考驗各國金融主管機關。最後,隨著科技不斷進步,企業存在有許多正當利益的追求或維護,導致無法落實在立法者所預設的正當利益範圍內。


Session III - 淺談國際經濟新常態衍生的法律議題

何樂添 | 客戶總監 Head of Customer Success,香港

何先生是LexisNexis香港及台灣的客戶總監 (Head of Customer Success)負責提升公司 法律產品的客戶體驗及客戶價值,他的經驗包括市場及競爭分析、產品創新、翻譯及法律培訓。 過去四年,領導公司的淨推薦值大幅提升,也參與公司法律產品的研發,特別是法律研究平台 Lexis Advance® Hong Kong 該產品也獲得 2019年Hong Kong Business Technology Excellence Awards – Online Services for Legal Award的獎項。過去,何先生提供法律培訓給香港、台灣及澳門上千名法官、律師、大律師、公司律師、政府律師、 法律教授及法律學生。在加入LexisNexis前,曾在香港的政府部門及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工作。

演講簡介

鑒於新冠疫情和國際關係在2022年有新的發展,LexisNexis將探討這些新議題對企業在法律領域上的影響,例如美國在智慧財產侵權上的新政策和方向,讓企業和法律部門追蹤國際的新趨勢、人事變動以及分析美國的現行案件,為公司和客戶的業務做好相關的風險管理。